潍知字〔2017〕4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科技与商务、经发)局:
根据《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潍知字〔2016〕38号)文件规定,为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促进专利权转化运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潍坊市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在2015年12月21日后获得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按期还本付息且借款合同在2017年8月30日前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三)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上述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在潍坊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备案。
(五)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贴息方式
贴息资金在企业还贷后一次性核拨,每年审核办理一次。贴息比例按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贴息期限最长2年,享受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三、申报材料
1.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5.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2),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6.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
联系人:卞丽鹏 路林平
电 话:8091416
邮 箱:zhuanlike@163.com
附件:
1. 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书
2.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潍坊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