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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年08月29日 作者:admin
寿光市台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咏庆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稿已经完成,现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简介
概要: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位于寿光市西北部,台头镇镇区的西部、南部,共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位于市三号路以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92.07公顷;第二板块位于王钦河以西、三号路两侧,规划占地231.01公顷;第三板块位于三号路以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14.92公顷;总计338公顷。
聚集区产业定位: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主导产业为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产业。
规划期限:2017年~2030年
(3)规划目标
规划2020年、2030年聚集区GDP总量分别达到42.6亿元、78.6亿元。2020、2030年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8.7、37.4亿元。
(4)规划布局和规模
规划总用地约3.38平方公里,其中主要用地类型包括:
①工业用地面积为258.6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6.5%。
②仓储用地面积24.53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3%。
③道路广场用地面积共29.27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6%。
④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0.8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2%。
⑤绿地面积为24.8hm2,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3%。
二、规划区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从预测结果可见,评价区域内未出现污染物超标情况,可见评价区域内的环境敏感点污染物浓度同样不会出现超标。规划区的开发建设使区域SO2、NOx、TSP浓度可能有所上升,环境空气质量可能有所降低,但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止和减缓措施,能保证稳定在二级标准。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如果施工期生产废水任意排放,将对附近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排于化粪池暂存并及时清运,避免对附近水体产生影响;规划区建成后区内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相应行业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大部分作为中水回用,小部分外排织女河,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分析,道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等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在规划区内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区域布置工业企业时,应预留防护距离,并在防护带上采取种植树木等噪声防护措施,以缓解工业企业噪声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使其噪声环境达标。
(4)生态环境影响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扰动地貌,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和表土裸露,极易引起水土流失,会造成淤积河道、沟渠等。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项目建成后,随着地面固化和植树种草绿化的逐渐完成,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也会基本结束。
(5)固体废弃物
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期产生一定数量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弃物,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这些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并最终达到生活垃圾处置率100%、工业固废处置率100%,将对规划区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6)社会环境
规划区的建设,将加快本区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刺激当地的农、副业以及交通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率,提高当地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必须经过环保措施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污染物回收后进行统一处理,再利用。规划区工业能源应以电、天然气为主能源。有组织排放工业尾气,烟筒高度不得低于15m。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2)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工艺集中区在项目入区审批中严格把关,拒绝高水耗、废水排放量大、废水治理难度大的项目入区,从源头上减少废水污染源的生产;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同时加快污水管网等建设,积极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完善在线水质监测系统。
(3)声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合理布局用地,将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较嘈杂的用地与居住用地分隔开。主干路和次干路等道路建设设计时应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留有合理的绿化带,一边在绿化带种植各种树木,乔灌结合,使绿化植物既有隔声功能,又能达到美化规划区的目的。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及处置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首先按系统收集各类固体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处置。对于可以综合利用的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的危险废弃物,首先进行减容减害,再送至规范的临时堆场,最终送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要采用综合治理的对策,生活垃圾经规划区内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以确保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5)清洁生产措施
推行清洁生产,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使环境得到保护,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将产业活动和环保一体化,将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包括选用清洁原料,降低生产能耗,减少或不排污,废旧产品便于回收利用等。规划区内企业需要突出对污染预防的承诺,并积极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要重视对林地、植被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保持预防监督力度,以防止产业区内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绿化建设,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并形成环状的绿化系统,以环状的绿化体系串联多个绿化节点形成整体绿化网络系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聚集区规划选址、布局和功能基本合理,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实施后对台头镇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本规划在注重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把好项目准入等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说,本评价认为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开发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台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天津市咏庆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3661758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外环线南侧昆仑路东侧硒鼓港湾D区D2-7-1号501室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涉及公众范围:受规划实施直接或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反馈主要内容:①对规划的总体态度以及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等。
本次公示期限: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12日。
请您在公示期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台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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